【学·评论】知识产权日,其实我们做的并不比别人差
前段时间有个人在我公众号上面留言,字里行间透露着难以掩盖的不屑,先是给出了所谓的原文链接,说我最近发的一篇文章是赤裸裸的抄袭,中间夹杂着一些讥讽,最后还好心的提醒我不要误入歧途,告诉我现在都是二十一世纪了,知识产权国家都出台法律了,小心被抓起来。
我心里有些纳闷,觉得很是奇怪,这篇文章是我自己写的呀,前段时间夜宵吃的勤快,睡得早的话胃里不舒服,顺手加个班写了出来,莫非还有人和我心意相通,也写出了同样的文章?
我惴惴不安的点开了这个链接发现指向的是个西南交大的子网站,一篇熟悉的文章映入眼帘可是作者却换成了一个我从来没有听说的姓名。
我这个时候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我被抄袭了啊。
说实话,我当时还有点暗暗的兴奋,觉得自己的文章被人认可了,心里赞了一下这个人有眼光,没怎么当回事儿,晚上和朋友聊天说到这回事儿听他们一讲才回过神来:我这是被侵权了呀,这是一出标准的知识产权侵犯戏码啊。
说起知识产权,其实我也很惭愧,初中的时候迷上了武侠小说,家里的书柜里全是三剑客、瓦尔登湖这些大部头,不好意思张口让父母帮我买,就趁着周末去跳蚤市场碰运气,那段时间一有空功夫就是满城的找盗版书贩子,见到一个就两眼放光,嗖的一下奔过去,弄的别人以为我是城管的侄子替叔执法呢。
仔细想想,随着时代的发展,知识产权这个概念也越来越被人重视了。最开始的时候,电脑系统是盗版的Windows98,软件是破解版的Office,看的是小作坊印的盗版书,听的是盗链来的流行歌曲,谁要是说自己花钱买的正版,别人肯定说你是冤大头,败家子儿,有钱没地方花。
渐渐地,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改善,公民的素质也日益提高,国家也开始展开“打团伙、破网络、端窝点”的打击盗版活动,普罗大众开始意识到盗版不止会损失国家权益,更会使得知识产权所所有者,那些文化领域的先驱人疲于创作新的作品,使我们重新陷入精神的撒哈拉。
时至今日,社会上的各类公益组织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的活动。自己突发奇想想听一首歌怀怀旧,看到屏幕上出现的由于版权原因需要付费的弹窗也会变的欣喜起来,为社会风气的改变而雀跃,普通的群众也注意起来,有时候就连转载一篇文章,使用别人的一张图片都会事先留言,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后才放心使用。
就拿这段时间黄磊和他的品牌“黄小厨”剽窃了一家公司的创意举例,放在十几年前,这件事儿绝对不会被人们这么关注,也不会出现黄磊老师亲自发文道歉的情况,因为整个市场的大环境就是这样,人们习以为常,就像是久居鲍肆不闻其臭,可现在不一样,人们的对于盗版,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极度鄙夷,我们正在逐渐走上正轨。
今天是4月26日,也是知识产权日,衷心希望诸位尊重知识,继往开来,通过每个人的努力让社会中的文化创作百花齐放,也摘掉中国人投机取巧,专于盗版这顶不知戴了多久的高帽子。
这件事情吃土都不能做 | 诺坎普 | 三生三世学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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